谁泄露了考生信息
来源:学大教育 时间:2013-05-27 11:28:08
高考每年都是社会所关注的焦点,当高考后的学生和家长在频繁地接到各种招生信息和电话的时候,当他们的手上接收到一张张“录取通知书”的时候,不少人并不明白,他们此时的个人信息已经被贩卖出去,成了被利益化了的“公共资源”。
高考之后,考生们心急如焚等待录取通知书的到来,令人想不到的是,从来没有听说过、没有填写志愿的学校,录取通知书却从天而降,不少考生还不至收到一份,甚至几份,这些莫名其妙送发录取通知书的学校,是怎么知道考生资料信息的?
现今高校多如牛毛,有公办的,也有民办,有国家认可发放文凭的学校,也有未被国家认可不能发放毕业文凭的学校,相对来说民办和未被国家认可的学校填志愿的人更少,招不到生源,意味着收入就要减少,赚钱就要打折扣,甚至学校难以维持,此时一些学校想方设法谋取生源。有些采取给回扣的方式,介绍一个给多少钱,有些则采取满天撒网,能捞一个是一个,因而,一些掌握着考生资料的人瞄准了这一机会,把考生资料当商品,从中谋取暴利。
考生信息是一种隐私,如果泄露后果是严重的。势必造成考生及其家庭不安稳和危害,一些考生误以为被录取,把“真”的给忽略,上了“假”船,少数家庭按照骗子的要求,预先付款,结果鸡飞蛋打。有的人之所以上当受骗,并非是其幼稚,原因在于他们根本就没有想到,自己的资料信息会“转弯”。
高考之后考生信息被出卖在全国不少地方都不同程度的存在,几乎每年高考之后都有,而且每年都有增无减,出卖考生信息成为社会一大祸害。
可以肯定,能出卖考生信息者不可能是局外人,只要从内部入手查并不复杂,这些资料经过了哪些人的手,由哪些人保管,一查一个准,按照《刑法修正案》,第七条规定“国家机关或者金融、电信、交通、教育、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,违反国家规定,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,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”可是有那个部门当回事,又有多少人被查过?又有多少人被处理过?
高考生资料当商品出卖屡见不止,不仅是泄密的问题,也是一种腐败,一些人披着合法的外衣,以公权换私利,做出损人利已的勾当,此种行为不制止,教育环境难以纯净,考生的权益难以得到维护,应严厉打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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